国酒茅台第十六届中国(贵阳)兰花博览会参展须知

 

    本届兰博会以弘扬兰文化、展示兰铭品、推动兰产业、促进兰发展为目的,以“茅台香飘九洲,幽兰荟萃林城”为主题,为确保本届兰博会有序进行,特制作本参展须知
一、时间及地点
本届兰博会定于2006年2月17日至22日在中国贵阳贵州省民族文化宫举行,展期六天
二、参展对象
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及港、澳、台和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兰花协会及其他兰花组织、兰花企业及养兰户等
三、参展组团事项
1、参加兰展的各省、市、自治区兰花协会及其他兰花组织组团参展。
2、参加兰展的贵阳市各区、市、县兰协及其他兰花组织会同区、市、县林业绿化局组团参展
3、港、澳、台地区及国外的参展团体和个人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参展
4、参加兰展的各地兰协及其他兰花组织或个人组团确有困难的,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参加
5、为了各参展团体及个人食宿的方便,建议与当地或贵州、贵阳各旅行社联系组团参加为宜
四、场馆及展品布置
1、本届兰博会展馆、展区由组委会统一规划,设中华名兰馆、港澳台馆、名苑荟萃馆,并附设书画展及综合交易区,总面积14000平方米,其中展馆面积6000平方米,综合交易区面积8000平方米
2、中华名兰馆、港澳台馆组团参展兰花由参展者自行确定主题、方式及风格,自行布展,组委会协助
3、名苑荟萃馆每个展位20-40平方米,各参展单位自行设计、自行装修;为提高各展位的档次与品位,各参展单位装饰投资要求不低于一万元(组委会不收取其费用)
4、各参展团体或个人所需展位,请在回执中注明,或电话、电传、信函告知,组委会根据回复时间按先后秩序安排
5、展品布置在规划的展馆、展区内,统一管理、统一清退
五、奖项设置及评奖
1、本届兰博会本设418枚奖牌。其中:突出贡献奖20枚,特别金奖16枚,金奖72枚,银奖110枚,铜奖160枚,栽培奖 10枚,组织奖30枚
2、本届兰博会的兰花展品评奖在开展前进行
3、未尽事宜,请各参展团体及个人与组委会会务组联系
六、展览接待
1、2006年2月13日上午10时起,组委会在贵州省民族文化宫展场设接持处(贵阳市人民广场旁),报到人员由组委会会务组安排优惠价食宿(可以自理),食宿费用自理;展期内组委会设有回程机票、火车票、汽车票售票处为来宾服务
2、参展参会人员请自备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张,办理参展证等有关证件,凭证入展及参加有关活动;未带照片者现场摄制,费用自理
七、主要活动时间安排
1、2006年2月13日至15日17时报到,进馆布展,16日上午评奖,17日上午10时举行开幕式、公布各奖项评奖结果22日下午16时举行闭幕式、撤展
2、展示时间:每日上午9:00—下午18:00
八、参展要求
1、参展、参评兰花必须两株及以上连体,长势良好,无病虫害;参展、参评兰花严禁弄虚作假
2、参展、参评兰花要求整体美观,富有观赏性,以提高展览效果,并使用统一用盆(花盆由组委会提供,交付押金)
3、在会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,参展人员报到时要认真填写参展表和标签;参展参评表一式两份,编号登记注册
4、为保证展出效果和展品安全,参展方需与组委会签订参展协议,展期内不得撤展或搬动位置;到规定撤展时间凭手续清退
5、本届博览会综合交易区实行统一交易管理
九、收费标准:
1、报到注册的参展、参会人员每人缴纳会务费
2、参展兰花不收参展费
3、参评兰花收评审费98元/盆
十、安全保卫:
1、各参展团体及个人需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在组委会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,确保布展、展示、撤展期间各项工作的安全,严格遵守安监、消防管理相关条例,并签订安全责任书
2、各参展团体必须加强本团成员安全教育工作,并依法规范个人行为
3、从进馆布展之日起所有展品上午9:00—下午18:00由参展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,组委会保卫组协助;下午18:00至次日9:00由组委会负责,并办好交接班手续
十一、其它说明:
1、参展团体及个人,请务必按回执的时间要求与组委会展出组提前联系,以便安排展台、接待、食宿等事宜。
2、港、澳、台地区及国外携带展品参展者,请于2006年1月10日前,将展品名称、数量、入境海关地点告知组委会展出组,以便协助办理入关手续(请事先附带出境植检证明文件)。
3、参展团体及个人如需在会场内外发布宣传广告如布标、横幅、喷绘图片等请于2006年1月15日前与组委会联系,由组委会统一进行工商广告审查,制作和发布,有偿服务
4、兰博会期间,需游览贵州景点的参展、观展者,由贵阳市旅游局联系旅行社安排,价格从优,费用自理。
5、未尽事宜,请各参展团体及个人与组委会会务组联系